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和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国家治理模式等产生重要影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01 标准化是支撑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速构建数据领域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一)《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和落实党中央数字经济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对于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数据技术应用、促进数据流通、激活数据潜能、释放数据价值,构建数据领域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要求,是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对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和数据管理体系的前瞻性工作,是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数据标准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密切相关,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新质生产力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标志,核心是创新,数据要素对于提升创新水平与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数据标准是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能有效地规范数据要素的建设,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和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指南》的数据标准建设实施将促进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融合,为生产创造新的广阔空间,实现生产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跃升,促进技术创新和优化要素配置,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基础支撑作用。
(三)数据标准是数据产业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数据这个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不仅是驱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也是未来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资源。《指南》面向数据产业这个新兴产业门类,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项实践举措,有利于推进数据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培育健康、开放的数据要素产业,支撑和促进未来产业创新性发展。
02 《指南》是数据领域标准制修订和协调配套的重要指导
(一)《指南》提出了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近期建设目标
《指南》以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数据要素和标准化建设等指示精神和战略部署为依据,以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主线,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提出了到2026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明确了要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等量化建设目标。要求和指标具体明确,稳步小跑,不搞激进的跨越式发展,客观看待当前标准体系缺失的事实,遵循标准化初期建设的规律。
(二)《指南》构建了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和框架,明确了具体的建设内容
《指南》构建的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包括7大类,以基础通用标准为支撑,以安全保障标准为后盾,以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和数据资源标准为底座保证,以数据技术标准为中间支持,以数据流通标准和融合应用标准为上层服务和应用,框架覆盖全面,标准分类合理。
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架构、管理、服务和产业共5个方面,注重对整体的统一和规范;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对存算设施、网络设施和流通利用设施等硬件和网络支撑进行规范和统一;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了基础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和能力、不同数据主体类型、数据治理方法、训练数据集构建等;数据技术标准面向从汇聚、处理、流通到应用、运营和销毁的数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进行规范和统一;数据流通标准聚焦数据产品、产权、定价和交易流通进行规范和统一;融合应用标准面向不同行业或领域规定特色化的需求和要求;安全保障标准则全面包括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流通的相关安全标准,为标准体系提供合规保障。
(三)《指南》确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措施,确保了贯彻落地和实施
《指南》中强调了多方协作和联动,共同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产业生态建设;采用打造试点、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检测等措施,着力充分发挥标准的应用成效;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专业的标准化人才队伍,注重长效发展。这些保障措施将有效确保《指南》的充分贯彻落地和实施。
03 《指南》将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数据标准化工作
(一)为国家数据标准的立项和编修订提供依据
《指南》是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数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及制修订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对数据标准进行科学管理的基本遵循。数据标准化工作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多主体,依据《指南》的相关建设要求和建设内容开展数据标准化建设,充分结合我国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总体发展布局,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有利于解决数据产业标准规范急缺的问题
《指南》全面覆盖了与数据密切相关的基础通用、安全、设施、资源、技术、应用等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框架,基于本框架可对现有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当前数据产业的急迫需求,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原则,计划在2-3年的时间内首先重点研制数据产权、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流通安全等基础瓶颈方面的标准。
(三)基于现状,开放兼容,有利于建立长期持续标准完善机制
《指南》充分立足于我国当前数据标准基础薄弱的现状,充分考虑标准的适用性,突出强调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制定与产业化,要求标准体系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很强的开放性。随着各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对于数据及其产业的认识也将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数据标准体系也将是一个动态调整和不断迭代完善的过程,数据标准完善也将是持续性的长期工作。